什么意思
释义如下:↓欧战以后,国际间所订条约,如:国联盟约、诺迦诺公约、非战公约等,为保障和平,避免战争,均有制止武力侵略之规定。但何者为侵略,迄无明白适当之解释。一九三三年,日内瓦国际缩军会议开会,苏联代表李维诺夫演说,谓凡最先干犯下列任何一条之国家,即为侵略国。
1.先向他国宣战者;
2.即不宣战、而其军队侵入他国境内者;
3.其海空军轰炸他国土地,或有意对他国海空军攻击者;
4.其海路空军未得他国之准许而擅自通过或降于其境内,或违背他国许可之条件,逗遛于其境内为扩充其逗遛之区域者;
5.封锁他国之海岸或港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