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ndon?Conference)
1.公元一八三零年比利时脱离荷兰独立。翌年,英、法、普、俄等开列国会议于伦敦,议定承认比利时独立,并拥萨克斯科堡公,利欧破尔得为比利时王。
2.公元一八四零年,英、俄、普、奥四国为协商土耳其与埃及问题,在伦敦所开之会议,议决劝高穆罕默德、阿利,撤回攻土军队,阿利不应,英奥同盟出兵讨降之。
3.西三一八四八年什列斯威、好斯登两公国谋脱离丹麦独立,普鲁士出兵助之,屡败丹麦军。英俄两国忽起而干涉,一八五二年,列国会议于伦敦,议定仍以两公国属丹麦,
4.公元一八五四年,什列斯威、好斯登又谋独立,普奥复助之,列国重会于伦敦,无结果。
5.公元一八七零年,俄国宣言废弃一八五六年之巴黎条约,翌年与此约有关系之英、法、普、奥、土耳其、及撒地尼亚诸国,开伦敦会议以修定之,议决废黑海之中立条件。
6.公元一九二四年,协约国为讨论德国赔偿问题,在伦敦所开之会议。分二期,第一期为协约国会议时期,讨论付款与恢复德国经济问题,以及如何实施专家计划,不与合约冲突问题,第二期为德国参与之会议时期,协商七协约国与德国间之各种悬案,并讨论德国设立银行,发行金镑等问题。
7.指公元一九三零年及一九三五年英、美、日、法、义五国在伦敦所开之海军军缩会议。详「海军军缩会议」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