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说明
此处所列为「耸人听闻」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 「耸人听闻」原作「耸动听闻」。耸,惊骇、惊动的意思。听闻,所听到的事情。「耸人听闻」的意思是指人对于所听到的事情感到惊骇。宋朝周密所撰《齐东野语》这本书记载很多南宋旧事,而〈洪君畴〉一文是写洪君畴的生平事迹。洪君畴,名天锡,宋朝泉州晋江人。理宗宝佑年间,宦官、外戚为祸,却没人敢上书弹劾,那时洪君畴恰好被任命为御史,他一向敢于直言,任职后在首次上呈的奏章,强调身为御史,应以公正无私的心,匡正君主行为,并且说:「职责所在,不但不能奉承大臣的旨意,也不敢奉承陛下的旨意。」当然,这种看法和官场谄媚风气相达异,使人听到这些话后大为惊骇、震憾。后来「耸人听闻」这句成语可能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表示使人听后大为惊骇。出现「耸人听闻」的书证如《野叟曝言.第三五回》:「文白以区区一衿,敢于指斥其短,欲诛戮其身,真可谓不畏强御者矣!比着那史册上的朱云请剑,李膺破柱,更足耸人听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