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是指个人拥有有价值的物品。财富须是人所欲求的物品;没有人有兴趣,或不会令人产生取得与保有之意愿的东西,不能称为财富。财富可分为两种:一是自然财富,即能满足人类自然需要的物品;一是人为约定的财富,如货币或以币值表示价值的非必需品。人的需要本包括物质和精神二者,但却以物质为财富。货币虽不能直接满足人的直接需要,但却是制度规定各种物品价值的共同衡量单位,可以用来交换自然财富,所以也成为人所要争取和保存的财富。 在古代,人们为了保障生活必需品不虞匮乏,所以贮有自然财富。然而一旦欲望扩大,便希求更多量多样的财富,又为了收存与交换的方便,而从事钱财的聚敛。时至今日,由于商品流通,人们可以轻易以货币交换生活必需品,所以财富反而以货币为主。 西方学术史上关于财富的讨论,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是从哲学与宗教的立场,视财富是人生幸福的手段,而主张人只须有适量的财富,并认为过多的财富反而有碍人生。亚里斯多德(Aristotle)便指出,拥有庞大财产的人并不比财富仅足生活需要的人更接近幸福。神学家阿奎纳(St. Thomas Aquinas)则认为财富不仅无助于达到幸福,反而是一种阻碍,并据基督教的安贫训诫指出:人经由慈爱而达到幸福,而安贫则是慈爱的基础。另一种探讨财富的观点是经济学的观点,这是将财富视为目的,讨论个人或国家扩增财富的方法与原则。在商业文明极盛的今日,后一种取向比前者更具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