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藉由电脑网络让不同的使用者互相传递信件的系统。传递方式是透过「邮件服务器」( Mail server)来收发,将邮件依电子邮件地址,传至使用者的网络上的「信箱」。为英文 Electronic Mail的义译。缩称为E-mail。也称为「电子信件」、「电子邮递」、「电子邮件系统」、「网络信」、「网络信件」。
来源:辞典修订版
【电子邮件】是什么意思
解释如下:↓
电子邮件(Electronic Mail,简称E-Mail)系结合文件修改、资料储存、电子通讯、及电脑软体等功能,透过电脑、电脑软体、电话线,将讯息传送给他人。 电子邮件的兴起最早由美国邮局(US Postal Service)于1978年9月提出成立全国性电子邮件服务,但直到1982年元月才正式实施。系统与服务的合作图书馆机构(The Cooperative Library Agency for Systems and Services,简称CLASS)自1980年起即提供图书馆与其他类似的机构电子邮件的服务。因而,CLASS可算是第一个专为图书馆界提供电子邮件服务的系统。 电子邮件的处理过程可分为下列几个步骤: (一)某人要传送文件,可使用文字处理系统或在电子邮件系统上键入资料。 (二)信件传送时,需说明要传送到那里(地址)。 (三)信件打好时,电子信件系统将进行传送资料。 (四)信件传送完成后,该信件进入到信箱档(Mailbox),由主电脑进行传送工作,把信件依其地址传送到所属的电脑档中。 (五)当收信人打开电脑查寻其信件档时,即可收到该信件。 (六)电子邮件系统能提供多种功能,如:可以逐次阅读不同的信件、将信件传给第三者、删除信件、印出、或归档等功能。 使用电子邮件需与现有的电讯网络连线,所需的设备有: (一)1台IBM PC PC/ XT或PC/ AT (二)1台单色或彩色的萤幕 (三)1台数据机 (四)1具电话 (五)和电讯网络连线所需的软体 (六)印表机(并非必备) 除以上的设备之外,连线时需注意数据机的传输速率是1200-2400bps或9600资料的长度设定为7或8个位元(ASCII为7位元,中文需设定为8位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