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学指学生未得家长同意,亦未向学校请假,而擅自缺席。美国许多学校因学生逃学而影响教师教学,成为校长最感困扰的问题,因督学系根据学生出席率签请政府对学校的经费补助,遂影响到学校的行政措施。 美国对学生逃学问题十分重视,研究者也多方探讨逃学的原因和补救之道。据现知的原因,包括学业落后、低社会阶级、贫穷、家居状况恶劣,以致学生失去学习兴趣、厌恶上学,而宁愿在校外游荡。研究报告者有艾略特(D.S. Elliot)及福斯(H.L. Voss)之〔违法与辍学〕(Delinquency and Dropout, 1974),芬莱森(D.S. Finlayson)与劳润(J.L. Loughran)之〔高低违法学校学生之知觉〕(Pupil's Perceptions in High and Low Delinquency Schools, 1978),葛鲁克(S. Glueck & E. Glueck)之〔违法与犯罪之属:多年一再寻找其全景〕(Of Delinquency and Crime, A Panorams of Years of Search and Research, 1974)。蔡曼(G.L. Zieman)与班森(G.P. Benson)于一九八零至一九八一连续报告〔男女逃学青年的学校知觉〕(School Perceptions of Truant Adolescent Boys, 1980; School Perceptions of Truant Adolescent Girls, 1981),以为逃学是一种应付机制,以减少挫折感和不快;然而逃学的学生却希望有好成绩,有归属感,为教师所喜爱,并不希望学校或教师视之为问题学生,但却无能如愿。此外研究者尚多。 逃学并不是教育成功的现象,学生逃学不容教师与家长忽视。要免除此现象,可从逃学的原因入手,教师因材施教以使学习能力低者可有成就感而无挫折感;教师应用适当的态度对待学生以鼓励其学习;应用适合学生学习的方法以增进其学习成绩。家长则应以爱护增进亲情以降低对物质环境的不满;尤其要与学校和教师联系以明了子女出席和学习的状况。至于斤斤计较分数的高低,是教师和家长都要革除的习惯。目前我国逃学状况虽有所闻,却少有确实的调查和研究,是应该用心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