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说明
此处所列为「掩人耳目」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 「掩人耳目」的典源本于《大宋宣和遗事.亨集》。《大宋宣和遗事》主要叙述宋徽宗、钦宗、高宗三朝的故事,其〈亨集〉里有一段记载:宋徽宗眼见国势渐衰,又有臣子上奏国家将有刀兵之危,因而十分忧愁。陪侍在旁的平章高俅、御史杨戬,见徽宗闷闷不乐,就建议徽宗要及时行乐。于是他们带徽宗微服出游,到了金环巷,与名妓李师师喝酒作乐。这件事传到谏臣曹辅耳中,随即进表直谏徽宗不该被奸臣蛊惑,贵为天子竟到市井民间游玩,宠幸娼妓,睡在娼馆里。这种行事举动,想要遮蔽他人的耳目,实在不可能。如果天下人都知道了,史官也记在史书上,到时可是贻笑万代,不可以不谨慎啊!后来「掩人耳目」这个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比喻用假象欺骗、蒙蔽他人。如《镜花缘.第七三回》:「就如人家做文,往往窃取陈编,攘为己有,惟恐别人看出,不免又添些自己意思,杂七杂八,强为贯串,以为掩人耳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