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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辞典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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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它是为国家举材的制度,开始于隋代(公元五八一至公元六一七年),经过了唐 宋、元、明、清历代一千多年的发展,成为各朝代取士用人的正途。
科举制度在满清统治中国时的方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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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三年举行二次,又称「县试」、「小试」或「童子试」。分为岁试、科试。由各县级政府主办。合格者称为「生员」,习惯上称为「秀才」。岁试: 逢辰、戌、丑、未年 文武童生并考。科试 逢寅、申、己、亥年,仅限文童生考。
称为「乡试」由省级政府在各省省会在秋八月举办,三年一科又称为「乙科」,即为府试,由生员参加,录取者称为「举人」。
会试为三年一科,逢丑、未、辰、戌为会试之年该年二月在京师举行的会试。由举人参加,录取后,称为「贡生」(贡士),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前十名为「元魁」,十一至二十名为「会魁」。贡士再经过「保和殿」覆试,且列等,才有资格参加殿试。殿试又称「廷试」于四月二十二日举行。殿试录取后称为「进士」。依成绩前十名进呈皇帝御览,钦定名次。进士分为三甲(即三等),即一甲三名,依次为「状元」、「榜眼」、「探花」(又称传胪),其他七名列入二甲,称「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称「赐同进士出身」。考生是不论年龄,全都以「童生」称之。但分「已冠」(十六岁以上)、「未冠」(十五岁以下)两个层级出题。
全部皆出自儒家经典着作论语、大学、中庸、孟子,从南宋开始被称为“四书”,是科举考试的依据。 汉武帝时设立“五经”,指易、书、诗、礼、春秋。也意味着经学的研究方向只限于大全之内,而不可标新立异之说。在绝对统一的墨守一经之模式之下,士人对诸经的研究被严格的限制在朝廷所允许的范围之内,思想受到禁锢,陈陈相因,毫无生气。文体主要是八股文。
来源:教育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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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辞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