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化又名城市化,指都市社会(urban society)的扩大,都市生活方式(urban way of life)的扩展以及社会人口往都市集中的现象。都市化也指人口由乡村迁移到都市,或由小城镇集中到大都市的过程。 郝德(G. Hurd)等人曾指出在历史上都市的成长或都市化的过程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开始于最早都市的诞生(数千年前)到十八世纪。此期的主要经济形态为农业,绝大多数人口住在乡村,都市发展迟缓,甚少都市人口超过十万者。 第二阶段为十九世纪以后,不论是都市规模或都市数目在此期迅速并大量地增加。这与此期的商业活动的蓬勃发展以及工业革命的诞生有密切关联。目前在西方工业先进国的都市人口比率已高达百分之七十三至八十五。 第三阶段为大都会化(metropolitanization)阶段,开始于本世纪,由于交通工具的发展,数个邻近的都市接连成为一个大都会区。不仅人口大量集中,各种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机构也汇集于此地区,成为全国的财富、权力及知识的中心。 霍尔(P. Hall, 1977)认为在第三阶段之后,可能有第四阶段;其特徵为都市郊区(suburbs)的发展。此期都市人口开始往郊区或乡村地区回流,在这些地区有较完善的新市镇计划及社区发展计划等。 人口之所以集中于都市,其主要原因如下: 1.都市里各种公共设施齐全,生活上比较方便且舒适,如医院、学校、博物馆、百货公司、超市、交通、娱乐设施等齐全,比乡村地区方便许多。 2.都市工商业发展,机构林立,就业机会较多,容易找到适合自己兴趣的工作。另外,都市社会较开放自由、资讯发达、交通方便、社会流动性较大,也是吸引人的理由。 都市社会由于分工复杂,宗教、价值及种族多元化,社会流动频繁,人口异质性高,产生了与乡村社会截然不同的都市型社会关系。德国社会学家佟尼斯(Ferdinand T?nnes)称之为「利益社会」(Gesellschaft)的关系,与乡村的「共同社会」(Gemeinschaft)关系相对;前者的特徵为基于利害关系而结合,关系是表面的,不能长久,有多元的价值及规范,且有高度流动性。这些社会关系影响都市型人格(urban type of personality)的形成,如开放、容忍异己、竞争、重视修饰、善于辞令、理性、善于计算利害得失、力争上游、性格善变等,与乡村型人格(rural type of personality)相差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