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说明
此处所列为「怙恶不悛」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 「怙恶不悛」原作「长恶不悛」。据《左传.隐公六年》载,春秋时,结邻的陈、郑二国时常发生争端而彼此交恶。后来郑国曾提出请求,希望能够与陈国和平共处。当时,陈桓公弟五父认为广结善缘是国家的重要施政方针,因此建议接受讲和。但陈桓公却认为宋、菱攦国才是难以对付的敌手,郑国算不了什么,就拒绝接受郑国的讲和。结果在陈桓公六年五月时,郑国入侵陈国,陈国大败,被掳去许多财物及俘虏。对于这样失败的结果,当时的人便加以评论说:「善不可丢失,恶不可滋长。」陈桓公因为不广结善缘,让恶因滋长蔓生而不知悔改,随之而来的便是自取祸害。后来「怙恶不悛」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指人作恶多端,不肯悔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