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源
此处所列为「敝帚自珍」之典源,提供参考。 《东观汉记.卷一.光武帝纪》十一月,众军至城门,述1>自将背城而战。吴汉2>鼓之,述军大破,刺伤述,扶舆3>入壁4>,其夜死。夷5>述妻、子,传首于洛阳6>,纵兵大掠,举火燔烧。帝闻之,下诏让7>吴汉。副将刘禹8>曰:「城降,婴儿老母,口以万数,一旦放兵纵火,闻之可为酸鼻。家有敝帚9>,享之千金,禹宗室子孙,故尝更职,何忍行此?仰视天,俯视地,观于放麑啜羹10>之义,二者孰仁矣?失斩将吊民之义。」
(1) 述:公孙述(?~公元36),字子阳,东汉扶风茂陵人。王莽时起兵,自立为蜀王,都成都。性苛细,察于小事,敢诛杀而不见大体。被刺伤而身亡,公孙氏尽灭。
(2) 吴汉:?~公元36,字子颜,东汉南阳宛人。为人质厚少文,勇鸷有智谋。为讨伐公孙述时之大将,后位至大司马,卒谥曰忠侯。
(3) 舆:车箱。泛指车。
(4) 壁:军营的围墙。
(5) 夷:诛杀。
(6) 洛阳:位于河南省西部的洛阳盆地内。东汉建为都城。
(7) 让:谴责。
(8) 刘禹:东汉时人,生卒年不详。吴汉的副将。
(9) 敝帚:破扫帚。敝,破败。
(10) 放麑啜羹:春秋时人秦西巴因为偷偷放走小鹿,被主人赶走的故事。战国魏将乐羊为表忠心,吃下敌人送来他亲生儿子的肉做成的肉羹的故事。麑,音ㄋ|ˊ,小鹿。啜,音ㄔㄨㄛˋ,吃。
典故说明
此处所列为「敝帚自珍」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 据《东观汉记.卷一.光武帝纪》载,新莽败亡之后,光武帝刘秀即位继承汉朝天下,这时公孙述也在蜀自立为王,由于屡次招降不成,因此光武帝就派吴汉率军攻打公孙述。光武帝十二年十一月,吴汉的军队攻到成都城门下。公孙述不敌,被刺伤,扶着车子退回军营,当晚就过世了。隔天其手下部将即向吴汉投降,吴汉却下令诛杀公孙述的妻子儿女,将他的首级传送回洛阳,并且放纵士兵在城中烧杀虏掠。光武帝听到这个消息,下诏谴责吴汉。当时吴汉的副将刘禹也对他说:「成都城里的老弱妇孺数以万计,一旦放任士兵纵火抢夺,后果将不堪设想,光是听到就让人鼻酸。在一般人家里尽管是残破不堪的扫帚,也会当作价值千金的宝物来珍惜!何况他们都是我大汉的子民,你怎么忍心这么做?古籍中也记载:春秋时人秦西巴,因为不忍心看母鹿伤心,于是偷偷放走主人猎得的小鹿,结果主人知道后很生气的把他赶走;战国魏将乐羊攻打中山国时,正好他的儿子在中山国,中山国君就杀了他儿子并做成肉羹送给他,为了向魏文侯表示自己的忠心,他吃下肉羹。由这二个故事来看,谁比较仁慈呢?如果放纵兵士胡作非为,那就失去斩杀将领抚慰百姓的仁义之心了。」后来「敝帚自珍」这句成语,就从刘禹话中「家有敝帚,享之千金」演变而出,用来比喻东西虽不好,却因为是自己所拥有,故非常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