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源
此处所列为「分道扬镳」之典源,提供参考。 #《魏书.卷一四.神元平文诸帝子孙列传.河间公齐》子志,字猛略。少清辩强干,历览书传,颇有文才。为洛阳令,不避强御,与御史中尉李彪争路,俱入见,面陈得失。彪言,御史中尉避承华车盖,驻论道剑鼓,安有洛阳县令与臣抗衡。志言神乡县主,普天之下谁不编户,岂有俯同众官,避中尉?高祖曰:「洛阳1>我之丰沛2>,自应分路扬镳3>。自今以后,可分路而行。」及出,与彪折尺量道,各取其半。高祖谓邢峦曰:「此儿竟可,所谓王孙公子,不镂自雕。」峦曰:「露枝霜条,故多劲节,非鸾则凤,其在本枝也。」员外郎冯俊,昭仪之弟,恃势恣挝所部里正。志令主吏收系,处刑除官。由此忤旨,左迁太尉主簿。俄为从事中郎。
(1) 洛阳:位于今河南省西部的洛阳盆地内,地势优越,自古为兵家必争之地。北魏建都平城,孝文帝时迁都洛阳。
(2) 丰沛:沛县丰邑,位于今江苏省西北,为汉高祖刘邦的故乡,后人因此称帝王的故乡为「丰沛」。
(3) 扬镳:扬起马衔,比喻驱马前进。镳,马口中所含的铁环。镳,音ㄅ|ㄠ。〔参考资料〕另可参考:《北史.卷一五.魏诸宗室列传.河间公齐》
典故说明
此处所列为「分道扬镳」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 「分道扬镳」原作「分路扬镳」。北魏时,有个名叫元志的人,不但是皇亲国戚,还是当时首都洛阳的行政长官。他个性强悍,任何事都不轻易退让。有一天,他乘座车走在路上,御史中尉李彪的座车也迎面而来。由于两方都人马众多,一定要有一方退让才能通过。照理说,官小的人要让官大的人先走。而以官职来论,李彪是中央官员,元志只是地方首长,应该要礼让。但元志个性强硬,加上是皇亲国戚,硬是不肯让步。双方因此闹得不可开交,决定去找皇上评理。李彪见了孝文帝说:「我是御史中尉,官比他大,区区一个洛阳市长怎么可以这样和我对抗呢?」元志反驳说:「我是国都所在的洛阳市长,洛阳城里每个人都归我管,哪有比照其他地方官,让中央官员先走的道理?」孝文帝听了很无奈,也不去评断谁是谁非,就笑着说:「好啦!好啦!你们别吵!洛阳是我的地方,我说了就算,把路分成两半,你们两人以后各走各的就好啦!」元志和李彪两人听到皇上这么说后,就拿着尺到外面,量了道路的宽度,然后分成两半,各走自己的那一半。后来「分道扬镳」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比喻人依其志向,各奔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