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如下:↓
来源:辞典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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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生于公元1611年,卒于公元1680年。字笠鸿、谪凡,别署笠道人、随庵主人、新亭客樵,原籍浙江兰谿,生于江苏如皋,晚年定居杭州西湖,因号湖上笠翁,人称李笠翁。工诗文,旁及杂艺,尤长戏曲。
着作:着作有传奇《十种曲》、短篇小说集《十二楼》及诗文杂着《一家言》等。
观点:其曲论主要见于《闲情偶寄》中的「词曲部」和「演习部」,近人将其单独刊印,称《李笠翁曲话》。《闲情偶寄》的词曲部分六章三十八节,演习部分五章十六款,结构完整,体系严密。
评价:他突破「填词首重音律」的传统,倾全力于创作规律、戏曲特点的探索总结,研究戏曲的社会功能,论述了表演、导演、欣赏批评等,内容较以往任何一本曲论专着都要全面。
来源:教育Wik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