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如下:↓
来源:辞典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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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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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法律之规定,侵害他人权利之行为须负担损害赔偿责任。(注1)而侵权行为之构成要件则包含下列:须有权利被侵害、须有损害之结果、需有加害之行为、加害行为人须具有责任能力、加害行为系出于自然故意或过失及因果关系。
在民法上,侵权行为可简单归为下列几类:单独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公务员之侵权责任、法定代理人之责任、雇用人之责任、定作人之侵权行为责任、动物占有人之责任、工作物所有人之责任、商品制造人之责任、动力车辆驾驶人之责任、一般危险之责任及侵害生命权之损害赔偿等
侵权行为之对象可以是侵害之财物,也可以是侵害人身或人格权等。而一具侵害对象的不同,赔偿范围亦不同。
财产上之损害是指所受损害以及所失去之利益。而财产上之损害的赔偿方式为:赔偿物因毁损所减少之价额、回复原状及金钱赔偿
非财产上之损害系因受损所致精神上或肉体上之痛苦。而非财产上之损害的赔偿方式则为:人身损害依具体情形定赔偿之数额、财物损害依据当前法律无法请求。
人身之损害可分为财产上损害赔偿与非财产上的损害赔偿两类。
侵害身体健康之财产上损害赔偿
不法侵害身体健康者,对于其因此而减少之劳动能力或增加之生活需求,须负担损害赔偿责任。
侵害生命权之非财产上损害赔偿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其之父母子女及配偶得请求赔偿相当金额。
侵害身体健康名誉或自由之非财产上损害赔偿
不法侵害他人身体健康名誉或自由等,其可请求赔偿相当金额。另名誉受损者,可请求回复之。(注2)
中文关键字:侵权行为
来源:教育Wik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