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说明
此处所列为「引狼入室」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 狼是一种肉食性动物,形状似犬,嗅觉灵敏,听觉佳,性凶狠狡猾,昼伏夜出,会袭击人畜。像这样凶猛的动物,如果引到了家里,当然会为自己带来可怕的灾祸。如元.贾仲名《对玉梳.第二折》︰「若是娶的我去家中过,便是引得狼来屋里窝。俺这粉面油头,便是非灾横祸。」便是女主角因为不想被逼婚,所以告诉对方如果娶了自己,就好像引了一只狼到屋里,一定会有是非横祸。后来「引狼入室」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比喻自招其祸。同样的用法也见于元.张国宝《罗李郎.第一折》:「我不是引的狼来屋里窝,寻的蚰蜒钻耳朵。」可知在元代时这已经成为共同的用法。到了清.蒲松龄《聊斋志异.卷五.黎氏》中,更是具体地叙述了一个「引狼入室」故事。有个名叫谢中条的人丧妻,遗有二子一女,养育甚辛苦,后来他遇到一个美丽女子,虽然对她不甚了解,却因贪图美色,便娶她续弦,有天他因公事外出,回家之时,看到一头大狼冲门而出,将他吓得要死,进屋一看,发现子女都已被吃掉,他才明白那个美女原来是狼妖。故事末,作者藉异史氏之口评论这件事,说:「士则无行,报亦惨矣。再娶者,皆引狼入室耳;况将于野合逃窜中求贤妇哉!」意思是说,一个人如果没有品行,任意续弦,都是引狼入室、自招祸患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