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如下:↓
资源教室形式(Resources in the form of classr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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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的文献资料显示资源教室的类型历经不同的演变过程,从1970年代到1980年代,资源教室的类型乃呈现不同的风貌,Hammill和Wiederholt(1972)首先提出在资源教室发展初期,所认定最适当的资源教室型态。此模式以不分类资源教室型态运作,服务对象包含身心障碍学生和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普通班级中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也可到资源教室接受特殊教育教师的协助;身心障碍学生则可以被安置在自足式特殊班,但是也可以到资源班接受补救教学协助,身心障碍学生也可以被安置在普通班,且到资源班接受部分时间的补教教学,或是到校外诊疗机构接受语言训练等。
在此制度模式下,Hammill和Wiederholt将不分类资源教室当成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之间的行政协调中途站,此中途站的功能是协助与支持身心障碍学生得以成功在普通班级学习与生活,也包含自足式特殊班学生的部分回归主流,但是在提供教学内容时则主张分类别和补救学科导向的资源教室。资源教室的类型在此又可以分为对学生提供直接的教学协助,以及间接对普通班教师提供教材和教法的谘询和提供。此模式的提出是在美国于1975年通过公布特殊教育法(94-142公法)之前,基于特殊教育法的规定,资源教室以提供经过监定安置之身心障碍学生服务为主,然而资源教师在学区教育行政委员会许可下可以服务特殊状况之非身心障碍学生,但是各学区对于提供非身心障碍学生之服务人数仍有严格上限,原则上不得影响其原有法定身分之身心障碍学生的教育权益,各学区资源教室服务非身心障碍学生的人数比例,亦考量此年度特殊教育经费有多少比例是由普通教育经费支出,并且资源教室对这些非身心障碍学生并不需要依法提供个别化教育计划(IEP)(Bateman, 2004)。Hawisher 和Calhoun(1978)将资源教室运作分为三种模式:(诊断─个别教导模式(diagnostic-tutorial model);教材教法谘询教师模式(methods-materials teacher consultant model)和巡回资源教师模式(itinerant resource teacher )。诊断─个别教导模式的资源教室主要以直接提供学生教学介入为主,而以提供普通教育教师的特殊教育教材教法资源为辅;教材教法谘询教师模式则恰与前者相反,资源教师主要与普通教育教师一起诊断出身心障碍学生的特殊教育需求,再一起设计学生的个别化教学活动;巡回资源教师模式则是资源教师必须同时教导许多学校的身心障碍学生,开车载着许多教材教具巡回各校进行一周数次或一周一次的教学和谘询。
中文关键字:资源教室形式
英文关键字:Resources in the form of classroom
林素贞/着。资源教室方案与经营,页46-48。
来源:教育Wik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