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如下:↓
精简原则
前言
所谓精简原则,指的是将繁复的问题及过程用最精简的方式将其作简单的陈述,此方法主要应用在科学方法为主,也就是说当我们试图解释一个复杂得科学概念的时候,会试图用一些简单的符码来做为表示,以便用最精简的方式呈现完整的意义,同样此方法也应用在教学还有资讯媒体,例如在打字的时候,编码的程序会选择最精简的排序方式,以求最快速的呈现。(注1)
原则论点
科学的另一个的特徵为精简原则。该原则在于说明:当以两种理论解释同一现象,俱属有效时,若其中一个的解释较简单,而另一个却较复杂,我们必须使用较简单的解释。科学理论的特徵摘述
- 1. 理论综合许多的观察结果。
- 2. 好理论具有启发性,即其能激发新的研究。
- 3. 理论须能衍出可以实证方式证实的假设。若此等假设可被证实,理论就得到加强;倘若无法获得证实,此理论就会减弱,须予以修正或摒弃。
- 4. 理论是一种工具,无所谓对或错;它可能有用,也可能无年。
- 5. 依据精简原则选择理论:若二个具有相等效果的理论,必须从中选择其一时,应属较简单的那一个。
- 6. 理论含有抽象成分如数字或字词,它们构成理论的形式部分。
- 7. 理论的形式部分必须与可观察的事件,即构成理论的实证部分相关。
- 8. 所有的理论试图解释实证的事件,所以它们必须以实证的观察开始与结束。(注1)
关键字
- 中文:精简原则
- 英文: principle of parsimony
参考书目
- 注1王文科(1989)。学习心理学,页21-22。五男图书出版公司
来源:教育Wik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