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到了近代,特别是十七、十八世纪的启蒙运动时代,涌现一般日常生活行事都以自身理性运用为依归的风潮。康德的义务论伦理学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将个人理性思考的地位置于各种形式的权威之上。他主张,每个人应遵循自己内心中的「无上命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这个无上命令可以化作一项「可普遍化原则」(principle of universalizability):你要如此行事,好让你的决定成为律法;也就是说,你要怎么做,完全看你是否愿意让别人处在你同样的情况时也照样去做,而你内心并没有一丝矛盾或不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