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如下:↓
创造是一种以不寻常的、特殊的眼光或想像,有目标的将过往的知识和经验,进行全面的大量反应,透过优异的技术,让创作品进行有品质的活动。Sternberg 在「创造的三面模式」指出推理的过程可包括:编码、推论、计划、应用、辩证及回馈等六部份。并指出创造力的指标,包含领悟力、自动化能力、创新力、后设认知能力四种指标。其中,领悟力、自动化能力、创新力是评量在数学解题历程中的创造力;后设认知是评量数学解题能力及解题的思考模式。注2Sternberg创造力三面模式指出创造力有三个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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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造性的应用是指不寻常和适当地应用。该种使用的次级过程包含:(1) 后设成分:在计划、监控和评量一个人的问题解决时采取的较高级执行历程。(2) 执行成分:指执行后设成分的指令之历程(3) 获得知识的成分:涉及洞识的历程,包含三类或得知识的成分,及选择性的编码、组合和比较。
可分成五个范畴(1)认知运作的功能形式:认为功能的表现是行政、立法或司法的。(2)认知运作的管理形式:认知运作的类型可能是分层负责、寡头政治、定于一尊或是无政府主义。(3)认知运作的层次形式:认知运作可能是在高层处理整体的,或在低层处理局部的。(4)认知运作的范围形式:认知运作的领域可能是内在的或外在的(5)认知运作的学习形式:认知含有学习的意义,认知的学习倾向可能是保守或进步的。
创造力者普遍具有七种人格特质(1)对含糊的容忍(2)愿意克服困难(3)愿意成长(4)受内在动机驱策(5)适度的冒险(6)期望被认可(7)愿意为争取再备认知而努力
注1:屏师国教所研究会主编,《教育名词汇编》(高雄:复文图书出版社,2002五版),页147-148。
注2:Sternberg,R.J.(1988). A three-factor model of creativity.InR.J. Sternberg (Ed.),The nature of creativity (pp.125-147). 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来源:教育Wik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