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说明
此处所列为「山木自寇」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 「山木自寇」是指树木长成可用之材后,被拿去做成斧柄,之后再遭到自己木材做成的斧柄砍伐。「寇」,有劫取、掠取之义,在此处是砍伐的意思。山上的树木,有的做成了斧柄,最后又来砍伐树木。油膏可以作为燃料照明四方,却因点燃火烛而受煎熬。桂树的树皮因为可供药用,所以被人砍伐。漆树也因为有用处,所以被人割取。庄子所要表达的是,大家都只知道有用事物的用处,却不知道无用事物的作用,在于得以保全。后来「山木自寇」被用来比喻人因拥有才能而招致祸患。在唐.张九龄的〈杂诗〉五首之五中:「木直几自寇,石坚亦他攻。何言为用薄?而与火膏同。」用的就是《庄子.人间世》的典故,加以改变词形而成。意思是说:树木与石头都因为有用处,而被人砍伐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