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源
此处所列为「罪不容诛」之典源,提供参考。 《孟子.离娄上》孟子曰:「求也为季氏宰,无能改于其德,而赋粟倍他日。孔子曰:『求,非我徒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由此观之,君不行仁政而富之,皆弃于孔子者也,况于为之强战?争地以战,杀人盈野1>;争城以战,杀人盈城2>,此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3>,罪不容于死。故善战者服上刑,连诸侯者次之,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
(1) 杀人盈野:杀人极多,遍地是屍体。盈,满。野,广平的地方。见「杀人盈野」。
(2) 杀人盈城:杀人极多,满城都是屍体。盈,满。见「杀人盈城」。
(3) 率土地而食人肉:因为大家为抢夺土地而杀人,正如「率土地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