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源
此处所列为「低声下气」之典源,提供参考。 宋.朱熹1>《童蒙须知.语言步趋》(据清.陈宏谟《养正遗规.卷上》引)凡为人子弟,须是常低声下气,语言详缓2>,不可高言3>諠哄,浮言4>戏笑。父兄长上,有所教督,但当低首听受,不可妄大议论。长上检责,或有过误,不可便自分解,姑且隐默,久却徐徐细意条陈云:「此事恐是如此,向者当是偶尔遗忘。」或曰:「当是偶尔思省未至。」若尔则无伤忤,事理自明。至于朋友分上,亦当如此。
(1) 朱熹:公元1130?1200,字元晦,后改字仲晦,晚号晦翁,又号晦庵、紫阳。宋婺源人,侨寓建州。曾讲学于建阳考亭,因号考亭,晚筑草堂于云谷山,又号云谷老人。累官宝文阁待制,卒諡文,后世尊称朱子或朱文公。宝庆中赠太师,追封信国公、徽国公。其学以居敬穷理为主,集宋代理学之大成。编次着述之书甚多,所注《四书》,明清科举奉为标准。
(2) 详缓:仔细缓慢。
(3) 高言:高声说话。
(4) 浮言:没有根据的话。犹今之「胡说」、「开玩笑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