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故说明
此处所列为「另起炉灶」之典故说明,提供参考。 炉灶指炉子和灶,都是家庭中必备的炊具。如果要成立一个家庭,基本上都需要建立炉灶,所以「起炉作灶」,就可指建立家业,也可引申为创立见解。如果分家另立门户,可称为「另起炉灶」,也可引申为抛弃旧说,另创新见解。在文献上,使用「起炉作灶」较早的如宋代陆九渊《象山先生全集.卷三五.语录下》,就有「见理未明,宁是放过去,不要起炉作(灶)」的说法,意思是说看到道理弄不清楚的,宁可放过不理,也不要自以为是,自创解说。至于「另起炉灶」的用法,如《歧路灯.第一零八回》:「姑太太道:『衙门甚为便宜,何必迁移?』抚台道:『非是我好另起炉灶,只为那边侄子亲迎,有许多不便处。』」说的是抚台大人因为不便在衙门为晚辈办喜事,所以另外租了个大宅院为公馆,所以称「另起炉灶」。在《镜花缘.第一四回》提到无肠国有些富家收集排泄物反覆供下人食用,一直到实在无法下咽了,才重新换过,所以也用了「另起炉灶」。这句成语今多用来指另立门户,或舍弃旧事物,重新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