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苏个切。
乙、苏计切。
一、语辞也。《说文解字》:「些,语辞也。见《楚辞》。从此从二,其义未详。」;《集韵》:「些,语辞也。」;《楚辞·宋玉·招魂》:「何为四方些。」;洪兴祖《楚辞补注》:「凡禁呪句尾称些,乃楚人旧俗。」
二、可也、些也、何也。《广韵》:「些,可也、此也、何也。」;《集韵》:「些,何也、此也。」
三、或作呰《集韵》:「些,语辞也,见《楚辞》。或从口。」;清、王引之《经传释词》:「家大人曰:『些,即呰字之讳也。』草书呰皆作紫,隶书因变而为些矣。」
丙、写邪切。
少也。《广韵》:「些,少也。」;宋、杨万里诗:「昨来风日较暖些。」;宋、辛弃疾〈最高楼〉词:「更一个、缺些儿底月。」
丁、桑何切。
送葬挽歌之声。《集韵》:「些,送葬挽歌之声。」